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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

张献生:中国政党制度是对人类文明的重要贡献

编辑:管理员 阅读人数: 发布时间:2017-03-13

内容摘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根植中国土壤的政党制度创新,长期实践彰显着优越的制度效能,是体现和实现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要增强对我国政党制度的自信,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模式。

  关键词:多党合作 政治协商制度 政党制度创新 政党制度自信 人类政治文明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也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一政党制度已在我国实践了67年,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要增强对我国政党制度的自信,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模式。这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充分发挥制度效能的重要前提,也是增强“四个自信”,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中国贡献的内在要求。

 

  一、根植中国土壤的政党制度创新

  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近代中国社会政治变革中,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社会政治发展实践相结合,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同探索和创造出来的。它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对世界民主政治的拓展。

  一党领导与多党合作的有机结合。在多党合作格局中,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这种领导不是组织领导,而是政治领导,即对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它建立在党际关系平等的基础上,寓于民主协商之中,注重发挥民主党派的主动性,使民主党派自觉接受和实行中共的政治主张,其意见建议又成为中共领导能力的重要来源。这种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制度结构,既保证了多党合作的政治方向,又发挥了民主党派的积极性,形成了推进共同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党执政与多党参政的有机结合。在国家政权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这种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完全不同于西方两党制、多党制中的执政党与在野党(反对党)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建立在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础上,是合作中依法长期执政;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不以谋取执政权为目的,更不是通过制约、反对把执政党搞下去,而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重要人选的协商,参与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参与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协助和支持执政党更好地执政兴国、执政为民,在国家政治结构中长期稳定地发挥作用。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和谐共处,保证了国家政治稳定,避免了政治内耗,极大提高了国家治理的效能。

  政党协商与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多党合作的方式是政党协商,要旨是互相监督。政党协商中,各民主党派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就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供执政党和政府决策参考;互相监督中,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民主党派主要以提意见、作批评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政治监督。这种党际监督,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工作,克服官僚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能够发挥党内监督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政党协商与民主监督相辅相成,对优化决策、减少失误、纠正偏差,形成科学民主决策的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政党制度与政治制度的有机结合。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通过选举和投票行使国家权力,使立法和决议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主要通过民主协商行使民主权利,使法律和政策制定更加充分地反映社会各方面成员的愿望和智慧。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机衔接,形成了中国独有的“两会制”,实现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二、长期实践彰显优越制度效能

  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是否具有优越性和生命力,不在于是竞争性还是合作性,而在于在社会实践中所彰显出的实际效能。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经历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中,显示了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和生命力。

  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这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和共同的奋斗目标。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恢复发展国民经济,还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无论是推进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改革攻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都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形成了强大的发展合力,最大限度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

  扩大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实行人民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始终是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目标和实践。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等党外人士,共同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协商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推动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根本的法律制度保障。改革开放中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协商更加规范,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目前,占世界约1/5人口的中国人民,在自己的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切实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既彰显了多党合作制度对人民民主的重要促进作用,也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贡献。

  保持社会政治和谐稳定。我国的多党合作以凝聚共识为价值取向,以和而不同为基本理念,以体谅包容为胸襟气度,在政治协商中求同存异、充分包容,在民主决策中体现多数、尊重少数,创造出一种民主、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这种“合”与“和”的统一,对中国社会及各方面成员产生了深刻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无论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还是改革开放后面对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等不利形势,我国始终保持了社会政治稳定,这与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是分不开的。

  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我国的多党合作既是政治共同体,也是利益共同体,以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利益为依归。中国共产党制定方针政策,既着眼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照顾包括民主党派及所联系群众在内的同盟者利益;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既考虑党派自身利益,又着力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实现了整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的统一,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着眼民生改善,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各种利民惠民政策;参政的各民主党派围绕民生改善,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智力人才支持,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和社会服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实践证明,我国多党合作制度能够凝聚经济发展合力,实现有序政治参与,促进国家社会和谐,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既是实现政通人和的重要制度保障,也蕴涵着现代化的治理方式。

 

  三、体现和实现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

  人民民主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根本价值取向,多党合作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特别是多党合作具有的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等重要功能,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政党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

  执政党和参政党共同参与国家政权,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广泛性。政治参与是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前提。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中,参与国家政权主要是竞选中获胜的执政党(执政联盟),在野党(反对党)既不能参加国家政权,其意愿也很难在国家法律政策中得到体现,最多只能在对执政党的制约中得到部分体现和实现。

  在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中,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参政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都参与国家政权,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担任领导职务;参政党等党外人士在各级人大的代表、常委中占一定比例。特别是执政党和参政党及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涵盖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等各方面社会成员,从而使国家政权的构成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人民性,体现和实现了人民政权人民参与、人民主权人民作主。

  投票权与参与权有机结合,保障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选举投票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参与,但并不是政治参与的全部和唯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中,人民的政治参与主要体现在几年一次的周期性投票上,投票后的政治运作则是选举获胜的执政党及政治精英的事。

  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既是有序政治参与的平台,也是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通过规范的政党协商、政协协商和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人士,经常就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的形成、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提出意见建议。这种参政党与执政党协商议政、共商国是,使包括民主党派等党外人士在内的社会各界成员在投票选举后得以继续进行实际的政治参与,促进和实现了人民的选举权与政治生活持续参与权的有机统一,人民民主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程民主、实质民主。

  参政党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展示了人民民主的建设性。体现民主要求的监督权是一把双刃剑,作为对人民主权的保障,在野党(反对党)的监督能够防止执政党对公权力的滥用;作为对权力的制约,又容易导致执政党与在野党(反对党)的零和甚至负和博弈,造成行政效率低下。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民主党)上台后大力推行医疗改革方案,由于共和党坚决反对、多次阻挠,致使美国政府两次站在债务违约的悬崖上,并导致政府一些部门一度关门歇业。

  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中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作为高层政治监督,它不是反对、打击和搞垮执政党,而是帮助执政党避免错误、减少失误,更好执政为民;它既以批评的正确性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又因批评的“柔性”而不致影响执政和行政效率;它既体现了对执政党执政权力的制约,又体现了与执政党在推进共同事业上的合作,有利于权力的合理充分使用。这种富于建设性的民主监督,改变了监督权就是制约、限制、反对的单一作用,丰富了监督权的内涵,释放出更多的正能量。

  坚持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增强了人民民主的有效性。人民民主无论是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和决策机制,还是作为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应当也必须具有较高的实际效能,否则就是贬值民主、低效民主和无效民主。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建立在权力分割、互相制衡的基础上,繁琐程序和彼此制约在防止权力滥用上具有积极作用,但始终难以克服为反对而反对导致的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难以集中、效率低下等弊端。

  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在维护共同政治目标、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等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勇于提出不同意见,体现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中,执政党与参政党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充分吸纳合理意见,虚心接受批评意见,体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这种广泛民主与高度集中的统一,使执政党在治国理政中,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及时决策办成事、保持清醒少出事,使人民权力真正能够为人民谋福利。

  综上所述,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作为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世界政党政治发展中绚丽的花朵,与西方国家竞争性制度相比毫不逊色,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妄自菲薄,也没有任何理由对西方政党制度盲目崇拜。同任何政党制度一样,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在实践发展中尚有不足之处,需要切实改进和完善,但这决不能成为缺乏底气、失去自信、盲目照搬西方政党制度的理由。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始终坚持、保持自信,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包括西方国家的有益成果,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必将在中国和世界政治发展中放射出更加夺目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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