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考核方式有考试和考查两种,为了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本学期期末各课程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查课程安排
考查课程原则上不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建议采用大作业、小论文、调研报告、口试、机试、实验测试、产品设计制作、作品制作、竞赛、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
考查课的期末考核原则在考试周的前一周进行,在课程结束的前三周,任课教师须填写《无锡太湖学院课程考核方式审定表》(采取命题试卷方式考查的课程,任课教师只需填写《无锡太湖学院试卷审核表》),报开课系或教研室审定。无论采取何种考核方式,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查方案,在方案中必须明确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规范要求、具体实施步骤、具体评分标准、考核时间安排等,考核方案字数原则不少于800字;若考查课采用试卷方式进行考核,则命题、审核、阅卷、登分、试卷分析、试卷存档等各环节的要求与考试课相同。
各二级学院要对考查课程的考核进行指导和督查,填写《考查课程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课程考核方式审定表》中的考核方案认真组织学生考核及评分,必须按照评分标准科学、合理、准确的评阅学生的考核文档,并填写每位学生的《课程考核评分表》,评分表附在每位学生考核文档上面一并存档。
考查课阅后文档的存档与考试课相同。
二、考试课程安排
考试课程在考试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根据考试课程性质及特点,可以采用闭卷考试,也可采用开卷考试、半开卷考试、上机考试、口试和答辩等多种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无论何种考核方式都要摒弃死记硬背,要注重实际能力的考核。建议各学院在专业核心课中进行考试改革,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教学要求提出考试方案和平时、期末成绩比例,经开课系(或教研室)充分论证,报学院负责人审批,教务处备案。
三、命题工作
1、命题工作是考试工作的首要环节,各二级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院长务必认真组织教师做好命题工作。
2、对于相同专业年级开设的同一门课程,要求由开课学院、系或教研室统一命题,实行教考分离。
3、命题要充分体现考试的目的。试题应覆盖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一是“三基”,即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二是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
4、主观题比重不得低于50%,适度增加综合性、应用性题目。开卷考试的试题答案不得从教材和资料中直接获取,不能出现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等客观题题型。
5、命题应规范、简洁、科学,试题题目的措辞要严谨明确,避免歧义和误解。题型的构成,应是全方位、多层次的,覆盖面要广,得分点要合理,试题类型原则上要求不少于5种类型。
6、命题的难易程度要考虑到大多数学生的学习水平,题量、难度要适中,教师命题后要进行试做,考试时间应控制在使大多数学生在90—120分钟内完成,且成绩能够正态分布。对卷面不及格率超过30%的课程,任课教师需要撰写详细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7、每门课程必须拟制等质、等量、等效的两套试卷,同时附有试题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用于考试和补考,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0%。并且试题与期中考试试题不得有任何重复,且与前两次考试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20%,也不得从一本附题解的习题集中摘选超过试卷总量的30%的题目组成试卷。
8、试卷形式要规范。出卷教师必须使用教务处统一的试卷模板,样卷一律交A4纸打印稿。试卷内的字体及行距使用模板默认格式,不得变更,不得随意调整字体(宋体)、字号(五号)和行间距(14磅);各大题题内编号按:一级序号1.2.3.…;二级序号(1)(2)(3)…;三级序号①②③…依次进行;选择题的选择项按A.B.C.D.…依次设置。学生考试需要使用计算器、草稿纸等要求的必须在试卷卷脚的说明栏中说明;开卷或半开卷考试的试卷命题教师必须在试卷卷脚说明栏中写明允许学生携带的资料类型。
9、命题教师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命题,认真填写《无锡太湖学院试卷审核表》(采用非命题方式考试的课程只需填写《无锡太湖学院课程考核方式审定表》),务必围绕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命题方案,命题方案不得少于800字。命题结束后,仔细检查每一命题,确保试卷零差错。
10、命题教师须将《无锡太湖学院试卷审核表》、试卷(A卷、B卷)和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送院系负责人审核,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院教学秘书。
11、院系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审查职责,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无锡太湖学院试卷审核表》内容对试卷进行审核,确保试卷质量。各学院可聘请校外同行专家对试卷质量进行审核,务必要把好考试工作的命题关。教务处将在期末考试前两周委托校内、外专家对试卷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估。凡不符合规范,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学校将追究命题人及院系审核人的责任。
12、命题教师应严格遵守试卷保密要求,不得将考题及答案(含有考题的U盘)带进课堂,不得用电子邮件传递考题,杜绝泄题。对试卷泄密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试卷的印制、保管工作
1、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必须经分管教学院长或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方可上交。上交时间及要求:
(1)各命题教师须将审核签字后的试卷(A卷、B卷)连同《无锡太湖学院试卷审核表》一并交至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处。
(2)6月4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各年级考试课程试卷并上报至教务处。
(3)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试卷电子文档的存档,逐步建立卷(题)库。
2、教务处负责从报送的两套试卷中任意抽出一套试卷作为期末考试试卷。
3、印制好的试卷统一由教务处按照考场进行分袋。将考场纪律、考场记录单、参考学生名单等一并装入试卷袋中,并封好保存。
4、签收、送印、打印、保管试卷的人员,要严格纪律,妥善保管试卷,不准泄漏试卷内容,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阅卷、评分、登分等工作
1、教考分离考试课程试卷的批阅原则上采取集中流水阅卷的方式进行,由开课二级学院统筹确认阅卷教师并指定阅卷负责人统一部署阅卷工作,否则,任课教师即为阅卷教师。
2、按考试日程安排表,每场课程的考试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应及时到教务处领取本学院的试卷,并及时交给阅卷教师或阅卷小组负责人。
3、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无锡太湖学院试卷批阅规范》进行试卷的批阅;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阅卷和评定成绩。
4、教师在阅卷过程中,严禁学生查卷查分。学生成绩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于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统一向学生公布并告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5、阅卷教师或阅卷小组必须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的5天内完成阅卷、登分工作(在考试周最后两天安排的课程,须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阅卷、登分工作),阅卷结束后应立即按照《无锡太湖学院课程考核与管理实施细则》中成绩评定与记载的规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的成绩。
6、鉴于招生时间与考试时间略有冲突,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招生任务的教师可适当延迟至招生工作结束后3天内完成阅卷、登分工作。
7、在网上录入成绩时,请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课程成绩分项/阶段信息”一栏中设定课程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中成绩仅指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等有期中考试的课程)、实验成绩(有课内实验的课程必须录入实验成绩)和期末成绩所占比例,比例设定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无锡太湖学院课程考核与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进行设置。
2)在“成绩分项录入级制”中设置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和期末成绩相应的级制:“考试课”必须选择“百分制”;“考查课”选择“百分制”或“五级制”;“实践教学环节”原则选择“五级制”。
3)除实践教学环节外,所有课程不得直接录入总评成绩,总评成绩由系统根据录入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以及期末成绩在点击保存后,按设置的比例自动完成计算。
4)若有学生缓考、重修、缺考、违纪、作弊等,请务必在“备注”一栏中选择对应项,教师不得遗漏任何一名学生的成绩录入。
5)成绩录入结束后,点击“保存”。教师在提交成绩前必须要认真检查学生成绩录入是否正确,检查无误后方可点击“提交”按钮。
6)成绩提交后,教师则无权限更改。成绩提交后原则不得更改,若确需要修改的,先由教师在教务系统上提交修改申请,填写“无锡太湖学院课程成绩更改申请表”,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开课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报教务处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成绩即按照申请要求自动修改成功。教师提交成绩后的更改次数将与其评奖、评优和年终考核挂钩。
7)成绩提交后,打印学生成绩单,成绩单一式3份,一份随试卷装订,一份交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一份交至教务处。
8、各任课教师必须对学生成绩进行分析,填写试卷分析表。请按以下要求进行:
1)自本次考试起,对采用命题方式和非命题方式考核的课程的试卷分析使用不同的分析模板。采取命题方式考试的课程,教师须选择点击“命题方式试卷分析打印”按钮选择相关打印下载;采取非命题方式的课程,教师须选择点击“非命题方式试卷分析打印”按钮选择相关打印下载。
2)各任课教师务必将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试卷分析表下载到本地机器,定量分析已由系统自动完成,定性分析由任课教师完成。
3)各位任课教师必须在试卷分析表中对试卷(或考核内容)及成绩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定性分析要求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A、首先,分析成绩分布情况。主要分析成绩是否正态分布;不及格率与优秀率是否偏高;成绩分数段情况分析。
B、其次,分析试卷质量(或考核内容)及学生学习情况分析。主要分析试卷(或考核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卷(或考核内容)的难易度、区分度和覆盖面;学生对本课程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C、最后,对课程教学进行自我鉴定。从教与学两个方面总结,找出共性和个性问题,分析原因并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教学效果对今后教学和试卷命题(或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和措施。
(若栏高不够显示打印,教师可自行设置栏高并追加页)。
试卷分析表一式三份,一份随试卷装订,一份报学生所在学院,一份留存开课二级学院,作为教研活动的材料。
六、试卷存档工作
1、教师阅卷工作结束后,须按照考场情况记录单、学生名单签到表、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试卷审核表、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空白试卷、学生答卷(学生答卷必须按照学生名单顺序排列)的顺序自上而下依次排好后,附上试卷封面(封面上的信息必须填写完整)进行规范装订,为保证试卷装订的整齐划一,试卷装订时要求必须拆除左上角的订书针。
2、本科合格评估要求补考试卷需随期末试卷一并存档。为防止补考试题泄露,补考试卷和补考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须于课程补考结束后的3天内装入相应课程试卷档案盒中存档。各学院教学秘书须于学校补考结束后的5天内,将所有课程的补考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统一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3、试卷按照课程归口的原则进行存档管理,各二级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院长须安排专人对本学院所开设课程的试卷,从教师的阅卷、评分、登分、试卷分析等几个方面进行严格检查或抽查,核查无误后方能存档,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存档试卷进行抽查和复核。
4、各二级学院存档的试卷以及学生平时成绩记录本必须保存到学生毕业后三年,但若有遗留问题,则要保留到该遗留问题处理完毕为止。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组织专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认真学习本通知,务必在本学期的期末考试中贯彻执行。
教务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