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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落实毕业实习的相关措施

编辑:管理员 阅读人数: 发布时间:2018-06-01

1. 毕业实习可以与大四上学期的9周实训相结合,可以从大三暑假开始,实习满相应的周数。

2. 提前与校企合作企业沟通毕业实习相关事宜,发企业需求表,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上报所需实习生专业要求和人数。

3. 学院将汇总的企业需求信息向学生发布,每个学生可填2-3个志愿,将学生简历打包给企业,企业可根据自身要求,采用参看简历或笔试、面试等形式,决定录用名单,实现企业与学生的双选。

4. 企业与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双方相互约束,学生必须在企业实习满相应周数,才可认定学分。除不可抗因素外,学生如果没有满相应周数而离职,之前实习周数不作数,需从头实习。

5. 企业需按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要求提供相应培训计划、安排指导老师,实习期满后如实给定实习成绩。如果结合了大四上学期的9周实训,可置换相应的学分。

6. 企业可优先录用实习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如企业允许,录用的学生可选择企业项目作为毕业设计课题,优先安排自有高素质教师。

7. 学生也可自行寻找实习企业,需提出申请,并经学院审核,实习内容需与专业相关,企业需提供培训计划和安排指导教师。

8. 校外实习的学生均安排自有专任教师做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

9. 大四上学期的9周实训可分成去校企合作企业实习、一般企业实习、未实习留校参加实训以及考研学生完成的专业调研等4种情形,留校参加实训的按原培养方案内容进行。

机电工程学院

2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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